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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电力生产运行企业防洪度汛工作的通知

来源:bet20365网址  时间:2017-06-14

 

 

阿州经信〔2017165

 

阿坝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切实做好电力生产运行企业防洪度汛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经信(发改)局:

    近期我州多数地方降雨显著增多,突然崩塌、滑坡、泥石流等风明显增大。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州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科学应对当前极端气候,扎实做好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全力确保我州电力生产运行企业安全度汛,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经合我州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防灾减灾责任

   各县(市)经信(发改)局和电力生产运行企业要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坚持预防为主、主动作为、提早谋划、提前部署。要全面落实防灾减灾责任,建立健全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完善以主要负责人负总责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县(市)经信(发改)局要会同有关电力运行企业要进一步排查和明确运行的电站、输电线路、变电站安全隐患点、重点防范点,并逐级落实岗位责任,做到方案明确、措施周全、责任到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具体责任要细化到县(市)政府各有关主管部门和电力运行企业的业主,电站防汛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层层签订安全度汛目标责任书,并将责任人名单和职责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和检查。

二、加强隐患排查,强化隐患治理

县(市)经信(发改)局要强化监管检查,督促电力企业加强生产运行管理及生产区地质灾害避险、隐患治理、电站防洪、电网(供电)保电等工作。各水电运行单位要对电站(水库)大坝水工建筑及大坝泄洪、行洪道、闸门启闭机及大坝操作电源(主供、自备)、渠道(隧道)、生产厂房、送出线路及生产经营活动场所周围地灾隐患等全面认真开展隐患动态排查和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供电(电网)企业要重点检查输电通道和变电站各类安全隐患和杆(管)塔基基础等排查工作。电力生产运行企业发现隐患,要及时制定相应的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隐患整改方案。防灾减灾预案切实要做好防山洪暴雨、防地质灾害,提前做好生产经营场所的人员安全避险和电力生产恢复及供应保障等有关预案;安全隐患整改要明确整改期限、措施、资金、人员等。

三、加强联动预警,强化应急措施。

各电力生产运行企业要进一步完善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及时获取气象预报等资料,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实时监测大坝水位、来水量、下泄流量、电力生产参数等安全生产情况;要强化应急措施,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抓好应急避险演练,切实要做到有关各方协调联动、响应迅速、应对有效。

四、建立防汛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

各县(市)经信(发改)局要切实建立电力生产运行企业防汛监督机制,通过检查、督导等方式,督促防汛责任人、责任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电力企业限期整改,并跟踪督办,确保各项防范工作措施的落实。强化防汛责任追究机制,对于防汛负责制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汛期及生产运行安全(故障)事故等严重后果的,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抓好电力生产运行安全度汛值班。

各县(市)电力生产企业要在当地防汛指挥部门的领导下,建立工程度汛的组织机构,落实各项制度和应急度汛措施。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加强水雨情和工情的监测,确保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运行和度汛,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请各县(市)经信(发改局)将此文件印发给你县(市)境内所有发电、供电(电网)企业,通知送达的电力生产运行企业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送达时间于6206:00前报我委电力科(联系人:刘云进;联系电话:0837—2823364;邮箱:903939161@qq.com)。

 

 

阿坝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