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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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责任清单
来源:bet20365网址 时间:2016-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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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1
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项目名称
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
实施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文件相关规定。
二、《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川办发〔2005〕17号)第三条:项目核准机关是指四川省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为各级发展改革委和各级经委(经贸委)。其中:基本建设项目由发展改革委核准;技术改造项目由经委(经贸委)核准;
三、《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川办发[2005]17号)第三条:我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机关。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各级发展改革委和各级经委(经贸委),其中:基本建设项目由发展改革委备案;技术改造项目由经委(经贸委)备案。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九条: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五、《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六条: 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将下列招标事项报项目审批部门核准:1、招标范围,包括全部或者部分招标。2、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拟采用邀请招标的,应当符合规定的条件并作出书面说明。3、招标组织形式,包括委托招标或者自行招标。拟自行招标的,应当符合规定的条件并报送相关书面材料。4、发包初步方案。前款已经核准的内容,招标人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须报原核准部门批准。本条例所称项目审批部门,是指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批的部门。
责任主体
技术改造与对外合作科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工业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告知申请人、厉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做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事后监管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履行法定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7-2836221